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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公开审理申请书
2014-7-25 16:47:43
 
 

  【概述】

  (一)基本知识

  1.什么是不公开审理申请书?

  不公开审理申请书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以后,当事人要求法院对案件进行不公开审理所出具的文书。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不公开审理,可以采用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,不公开审理申请书则指书面形式。

  根据法律规定,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案件的不公开审理,必须由案件当事人的申请。

  2.不公开审理申请书包括哪些基本内容?

  (1)首部:写明标题“不公开审理申请书”和送达的人民法院的名称。

  (2)正文:写明案由、申请人的要求和理由。要求理由充分,切合实际,层次清楚,语言准确、具体。

  (3)尾部:申请人签名,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加盖单位公章,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;注明申请日期。

  (二)法律依据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
 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除涉及国家秘密、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,应当公开进行。

  离婚案件,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,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,可以不公开审理。

  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,一律公开宣告判决。

  责任编辑:韩风光)